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满笑嘻嘻地应道:“好嘞!姨娘,我先走了。”
小满走后,许氏跟香珠说:“去曹东那儿买些新鲜的猪大肠回来。你小满表哥最喜欢吃猪大肠了。”香珠笑道:“也不知道那肠子有啥好吃的,我就不爱吃,肥肥的,有一股怪味儿。”
香草笑道:“其实猪大肠挺好吃的,只要把异味儿除了,无论是烧还是卤都一样美味。娘,小满表哥喜欢咋吃?”
“炖的烧的都爱!”
“那晚上我来给他做一道。”
太阳升起时,街上人多了起来。最近天气暖和了许多,南来北往的客商们也多了起来。香草写了两个牌子,分别挂在自家摊前和酒馆门前,讲明两家均有卖粑粑和酒。客商们倒有挺喜欢这法子的,不必两边跑,于是酒馆里和粥摊生意都很不错,第一天便做得十分顺当,连汪嫂子的儿子喜儿也欢喜地来回两边跑,一会儿拿酒一会儿端粑粑,仿佛把他这个小人忙得够呛。他趴在香草家摊前说道:“人可真多,我都跑不及了!”
香草塞了一块粑粑在他嘴里,笑问道:“人多买卖才好做,你替姐姐和你娘跑腿,鞋子都跑坏了吧?等月末了,姐姐给你买双新鞋好不好?”
喜儿一听这话,立马又来了精神,端起粑粑一边跑一边喊:“粑粑来了!粑粑来了!”
两家这样的动静旁人自然看出了些门道。那黄氏蹭到酒馆门前看了看,哟,还不到午时,坐了十多个人呢,往常哪儿那么好的生意呀!
汪嫂子回头看见黄氏,知道她没安好心,便问道:“黄大娘是要打酒呀?”
黄氏瞟着汪嫂子腰间那钱袋问道:“哟,你帮对面香草卖粑粑呢?”
汪嫂子道:“我帮她卖粑粑,她帮我卖酒,这叫啥来着?哦,对了,互惠互利,黄大娘,有啥不妥吗?”
黄氏道:“香草那么好心呀?汪嫂子,你莫上了她的当,她肚子里的弯弯多着呢!说不定是坑你的。”
“那就先谢谢你关心了,黄大娘,你还是回自家铺子看着吧,不用来替我c心!”汪嫂子说完又去忙活了。
☆、第二十四章 巧手煮满屋飘香 ☆
黄氏讨了个没趣,又看见了麻二婆,正想凑上去说两句。可麻二婆也忙着给客人上花生米儿,不得空理会她。她只好悻悻地回了自家铺子。
这天忙活下来,香草小算了一笔,单是汪嫂子家卖出的粑粑就是往常的一半;而汪嫂子家的酒也在她这边卖得不错,她终于放下心来了。
兽世养家记作者:温末简介【日更种田主受be求收藏推荐订阅~】陈瑞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只是因为相亲回家的时候,没有看路,就给自己掉到了一个异世界。这个世界好凶残啊,他特别想回家,真的!因为他不仅在这个世界变成了一个兔子,而且刚来他就被一只黑熊给逮住了,并且扭断了腿,给丢进了一个洞里。看着洞里雪白的白熊幼崽,他有理由相信,自己...
流氓小村医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都市言情小说,流氓小村医-乡野奇人-小说旗免费提供流氓小村医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清冷禁欲钓不自知民国大美人X年下恐同Bking小狼狗 古穿今/直掰弯自我攻略 1926年,京城名伶郁霈惨死。 再次醒来,他成为一名京剧专业的大二学生。 郁霈花了半天勉强接受了新身体的原主人打耳钉、化浓妆、喝酒蹦迪染一脑袋墨绿色的离谱设定。 他礼貌和另外两位室友打招呼,结果对方活像见鬼,尤其是那位肩宽腿长,眉眼凌厉长得很好的航天系同学陆潮。 后来郁霈才知道,陆潮这人极度恐同。 他为了避免尴尬,只好尽量和他保持距离,但对方好像更不高兴了。 直到有一天—— 陆潮突然跟他表白了…… ** 郁霈长相漂亮,黑色长发及腰,说话轻软,眼神含情脉脉,眨个眼都像在勾引人,陆潮总觉得这人看自己的眼神要拉丝了。 他恐同,刻意远离对方,却忽然发现郁霈不看人的时候却又有不符合年龄的清冷,一派禁欲和疏离的冷淡。 陆潮想:欲擒故纵,诡计多端的男同小花招。 后来,陆潮又发现这人拒绝咖啡不抽烟不喝酒不蹦迪,有事没事看书泡茶,说话不紧不慢文绉绉,活像个跟不上时代的老学究。 关键是,他真的……看都不看自己一眼了??? 有一天,陆潮路过京剧系看到郁霈一身戏服唱腔婉转,当场惊住。 他发现郁霈并不是徒有长相,更发现他居然还是小视频平台那个从不露脸的知名大青衣“小玉佩”。 陆潮还发现郁霈偷偷给他的茶里放菊花,反复纠结下,陆潮终于决定接受他的喜欢。 结果对方却开始装傻。 玩儿他是吧? 陆潮暴躁地将人堵在宿舍阳台,扯住他手腕恶狠狠道:“老子也喜欢你,听清楚没!再装傻给我看看!” 郁霈一脸震惊:“啊?你也?喜欢我?可我好像不喜……” “……” 等会?好像有哪里出错了。 - 关于百年后一个叛逆小狼狗又想做我爹又想做我哥还造谣我暗恋他这件小事/ 攻恐同,但自我掰弯,某种意义上算他先动心。...
太平洋中央突然出现的天坑连接了两个不同的世界,人类第一次第三类接触以始料未及的方式展开,在带有恶意的外星文明面前,长空之下,战机出击!海军航空兵义无反顾的战斗在西太第一线!...
【作天作地但实在貌美男主x温柔柔软但清醒有目标女主】和盛炀恋爱的几年,温锦唯他是从。他爱玩爱闹,她无条件地体谅他。他说自己是独身主义,她也小心翼翼地隐藏着他们的关系。直到后来,盛炀失忆,要和另一个女孩订婚。温锦终于觉得没意思透了。真失忆也好,假失忆也罢,她没有任何过问,转身就走。可那位失忆了的盛大少爷,却又想方设法地往她身边凑。暴雨的夜,他拉着温锦的手,乖乖低下高傲的头,轻声哄她:“我再也不惹你生气了好不好?”温锦抽回手,一如既往的绵软口气:“不好,盛炀,我对你早就腻了。”毕竟在盛家的几年,温锦唯一学会的道理便是:薄情者风生水起,而深情者——会有报应。...
我是一个睡了一觉就穿书的倒霉鬼,更倒霉的是,还穿成了一篇升级爽文里男主的黑月光,最后被开棺鞭尸的那种炮灰。 穿过来后我才发现,哦,原来这个黑月光不仅黑,连性别都不太对。 为了保住小命,我一边远离男主,一边兢兢业业扮演高冷公主,可我是个理科生,对文言文过敏,谁知道我在书院里上学时有多苦。 有一次,边境骚乱,朝廷准备把公主嫁给几千里外的可汗,以达成秦晋之好。 我只当了两年公主,但在其位谋其政,当嫁还是得嫁。 行至一半,随行的宫女都跑了大半的时候,男主策马停住我的车,说他已经平定边疆,准备护送我回朝。 我内心感叹,男主果然是本书唯一龙傲天,但也没必要这么费力拯救一个落魄公主吧。 虽然奇怪,但我也不想去大草原和可汗击剑。 当天晚上,我收到消息,可汗的头颅已于两天前落地。行至驿馆,搭着他的手,走下马车时,我问他为什么这么做。 男主说他喜欢我,夺妻之恨,不得不报。 我心想:男主,你在小说里人设是没老婆,注孤生的那种,怎么就夺妻之恨了…… 后来,我登基为帝的时候,他站在我的身边,是我的权臣、驸马,我的男朋友——明野。(PS:古代没办法领结婚证,我只能叫他男朋友了。) 1.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主受,耽美文,耽美文,耽美文 2.穿书文,甜文,很甜。《金屋里的白月光》古代版,没看过白月光的话也没有问题! 3.明野×容见,神经病阴鸷重生男主攻×貌美可爱女装大佬公主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