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等林夕洗了手出来,爷爷已经把饭菜盛好了,爸爸也从地里赶了回来。林夕一脸小馋猫样儿的盯着桌上的饭菜直吸口水,惹来爸爸厚实大掌的揉脑袋举动。
“爷爷做的菜是最最好吃的,以后我也要学做,给爷爷吃,给妈吃,就是不给爸吃~哼哼~”林夕傲娇之余还不忘拍马屁,哄得爷爷一个劲儿的给她夹菜,妈妈也是笑容满面的。
一家人还能快快乐乐的在一起真好呢,林夕啃着排骨欢快的想。等周六日,处在初三关键时期而一直住校的哥哥就回来了,到时候就真正的是全家团聚了。
年轻力壮的爸爸,温柔美丽的妈妈,还有中气十足的爷爷,以及优秀懂事的哥哥,在重生之前,这样的记忆都随着时光的流逝而迅速消失。爷爷瘫痪了,爸妈除了白天拼命下地劳作之外晚上还要忍着疲惫照顾爷爷,就这样拖了十来年,爸妈的身体都快垮了。家里的经济一直都很紧张的,因此哥哥的压力也十分的大,成绩自然是下滑了不少,最后靠着复读才上了个比较好的学校。
既然上天给了她重活一次的机会,那么她便要曾经发生过的一切彻底变成前生种种,绝对不让它在今生变成可能。
美美的吃了一顿之后,林夕分外积极的包揽了洗碗的重任,此等懂事的行为让她收获了爷爷给的一元零花钱以及爸妈的笑容及夸奖。
虽然手掌被打的地方浸了水有些疼,但林夕此刻分外满足,做这么点小事儿就能让家人这么开心,为什么她前生却是以推诿的态度来对待呢,那时候的她经常因为家务的事情跟妈妈争执,让妈妈生气,现在想想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收拾好了之后照旧是午睡的时间,林夕仗着现在身子瘦小,滚到妈妈温暖的怀里撒娇,非要和妈妈一起睡。
“妈,我以后一定听你的话,一定会好好学习,等将来考上最好的大学,挣很多很多的钱给你花”林夕埋在妈妈的怀里,用幼稚的语言描绘出她此生的愿望。
“你呀,以后别气死我就行了,就是嘴儿甜”林妈虽然嘴上糗林夕,但是声音里却难掩欣喜,觉得林夕的话很贴心很受用。
“才不会呢~”林夕又在妈妈的怀里拱了拱,撒娇道。
妈妈,你永远不知道此刻的我是多么的认真,你永远也不会想到我多么的庆幸可以再次拥有让你幸福的机会!!
林夕这一早上从接受重生的事实到想各种对策来改变人生,用脑过度,虽然没到死机的程度,但在熟悉的环境中很快的就开始有了睡意。半梦半醒间,她听到了爸妈在旁边低声说着什么。她也仅仅听到了‘杂货店’‘上货’‘没钱’这么几个词,不过那个杂货店倒是触发了她的灵感闸门。
林夕家一直都是靠爸妈种菜维持生计,本来就赚不到什么钱,再加上要供两个孩子读书,日子过的更是紧巴巴的。家里入不敷出的时候,就会听妈妈在那儿埋怨爸爸当初没有听她的开杂货店。妈妈说了很多次,林夕就记住了。而且之后在她家附近开的杂货店生意极为的红火,后来那家人赚了不少的钱,开了连锁超市,也去城里买了房子。
兽世养家记作者:温末简介【日更种田主受be求收藏推荐订阅~】陈瑞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只是因为相亲回家的时候,没有看路,就给自己掉到了一个异世界。这个世界好凶残啊,他特别想回家,真的!因为他不仅在这个世界变成了一个兔子,而且刚来他就被一只黑熊给逮住了,并且扭断了腿,给丢进了一个洞里。看着洞里雪白的白熊幼崽,他有理由相信,自己...
流氓小村医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都市言情小说,流氓小村医-乡野奇人-小说旗免费提供流氓小村医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清冷禁欲钓不自知民国大美人X年下恐同Bking小狼狗 古穿今/直掰弯自我攻略 1926年,京城名伶郁霈惨死。 再次醒来,他成为一名京剧专业的大二学生。 郁霈花了半天勉强接受了新身体的原主人打耳钉、化浓妆、喝酒蹦迪染一脑袋墨绿色的离谱设定。 他礼貌和另外两位室友打招呼,结果对方活像见鬼,尤其是那位肩宽腿长,眉眼凌厉长得很好的航天系同学陆潮。 后来郁霈才知道,陆潮这人极度恐同。 他为了避免尴尬,只好尽量和他保持距离,但对方好像更不高兴了。 直到有一天—— 陆潮突然跟他表白了…… ** 郁霈长相漂亮,黑色长发及腰,说话轻软,眼神含情脉脉,眨个眼都像在勾引人,陆潮总觉得这人看自己的眼神要拉丝了。 他恐同,刻意远离对方,却忽然发现郁霈不看人的时候却又有不符合年龄的清冷,一派禁欲和疏离的冷淡。 陆潮想:欲擒故纵,诡计多端的男同小花招。 后来,陆潮又发现这人拒绝咖啡不抽烟不喝酒不蹦迪,有事没事看书泡茶,说话不紧不慢文绉绉,活像个跟不上时代的老学究。 关键是,他真的……看都不看自己一眼了??? 有一天,陆潮路过京剧系看到郁霈一身戏服唱腔婉转,当场惊住。 他发现郁霈并不是徒有长相,更发现他居然还是小视频平台那个从不露脸的知名大青衣“小玉佩”。 陆潮还发现郁霈偷偷给他的茶里放菊花,反复纠结下,陆潮终于决定接受他的喜欢。 结果对方却开始装傻。 玩儿他是吧? 陆潮暴躁地将人堵在宿舍阳台,扯住他手腕恶狠狠道:“老子也喜欢你,听清楚没!再装傻给我看看!” 郁霈一脸震惊:“啊?你也?喜欢我?可我好像不喜……” “……” 等会?好像有哪里出错了。 - 关于百年后一个叛逆小狼狗又想做我爹又想做我哥还造谣我暗恋他这件小事/ 攻恐同,但自我掰弯,某种意义上算他先动心。...
太平洋中央突然出现的天坑连接了两个不同的世界,人类第一次第三类接触以始料未及的方式展开,在带有恶意的外星文明面前,长空之下,战机出击!海军航空兵义无反顾的战斗在西太第一线!...
【作天作地但实在貌美男主x温柔柔软但清醒有目标女主】和盛炀恋爱的几年,温锦唯他是从。他爱玩爱闹,她无条件地体谅他。他说自己是独身主义,她也小心翼翼地隐藏着他们的关系。直到后来,盛炀失忆,要和另一个女孩订婚。温锦终于觉得没意思透了。真失忆也好,假失忆也罢,她没有任何过问,转身就走。可那位失忆了的盛大少爷,却又想方设法地往她身边凑。暴雨的夜,他拉着温锦的手,乖乖低下高傲的头,轻声哄她:“我再也不惹你生气了好不好?”温锦抽回手,一如既往的绵软口气:“不好,盛炀,我对你早就腻了。”毕竟在盛家的几年,温锦唯一学会的道理便是:薄情者风生水起,而深情者——会有报应。...
我是一个睡了一觉就穿书的倒霉鬼,更倒霉的是,还穿成了一篇升级爽文里男主的黑月光,最后被开棺鞭尸的那种炮灰。 穿过来后我才发现,哦,原来这个黑月光不仅黑,连性别都不太对。 为了保住小命,我一边远离男主,一边兢兢业业扮演高冷公主,可我是个理科生,对文言文过敏,谁知道我在书院里上学时有多苦。 有一次,边境骚乱,朝廷准备把公主嫁给几千里外的可汗,以达成秦晋之好。 我只当了两年公主,但在其位谋其政,当嫁还是得嫁。 行至一半,随行的宫女都跑了大半的时候,男主策马停住我的车,说他已经平定边疆,准备护送我回朝。 我内心感叹,男主果然是本书唯一龙傲天,但也没必要这么费力拯救一个落魄公主吧。 虽然奇怪,但我也不想去大草原和可汗击剑。 当天晚上,我收到消息,可汗的头颅已于两天前落地。行至驿馆,搭着他的手,走下马车时,我问他为什么这么做。 男主说他喜欢我,夺妻之恨,不得不报。 我心想:男主,你在小说里人设是没老婆,注孤生的那种,怎么就夺妻之恨了…… 后来,我登基为帝的时候,他站在我的身边,是我的权臣、驸马,我的男朋友——明野。(PS:古代没办法领结婚证,我只能叫他男朋友了。) 1.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主受,耽美文,耽美文,耽美文 2.穿书文,甜文,很甜。《金屋里的白月光》古代版,没看过白月光的话也没有问题! 3.明野×容见,神经病阴鸷重生男主攻×貌美可爱女装大佬公主受...